(原标题:昆山杀妻案一审判死缓,受害人家族请求检方抗诉被驳回)
6月24日,上游新闻记者从备受重视的“昆山杀妻案”受害人家族处了解到,因不服被告人李磊(化名)一审死刑仇恨两年履行的判定,受害人王平(化名)家族向检察机关提交了刑事抗诉请求书。日前,苏州市人民检察院检查后以为,该案子定性精确、量刑恰当,不契合抗诉规则,并作出不予抗诉决议。
▲被告人李磊一审被判死刑仇恨两年履行。
据此前上游新闻刊发的《河南男人杀妻后打电话给岳母:我杀了你女儿》、《“男人杀妻后打电话给岳母”追寻:男人当庭翻供称喝半斤啤酒后就认识不清了》《昆山杀妻案一审宣判:被告人获死缓,死者家族称将申述》报导显现,2018年8月4日,河南籍男人李磊在江苏省昆山市将妻子王平杀戮,之后还给岳母谢女士打电话称“我杀了你女儿”,并发送了一段案发现场的视频。谢女士向上游新闻记者表明,案发前3天女婿才把妻子王平接到江苏昆山寓居,且案发前一天仍是两人成婚5周年纪念日,两人还育有两个女儿。
本年6月5日,此案一审宣判,因犯成心杀人罪李磊被判处死刑,仇恨两年履行。上游新闻记者在该案一审判定书中看到,检察机关指控称,案发时两人因日子小事产生争持。争持过程中,被告人李磊因不满王平提出的离婚要求,用菜刀先砍劈王平的右大腿,后不听别人劝止,持刀持续猛力砍劈王平的颈部、肩部等要害部位,致王平当场逝世。案发后,被告人李磊向公安机关投案。
▲苏州市人民检察院作出不予抗诉决议。受访者供图
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后以为:被告人李磊系因未能妥善处理夫妻情感纠葛而施行杀人行为,备至成果严峻,社会危害性大,论罪当处死刑;但鉴于其能自动投案,照实供述,有自首情节,故对其判处死刑,可不当即履行。终究法院判定,被告人李磊犯成心杀人罪,判处死刑,仇恨两年履行。
一审宣判后,王平家族不服法院判定,于6月13日向苏州市人民检察院提交了刑事抗诉请求书,期望检察机关提起抗诉,判处被告人李磊死刑当即履行。6月17日,苏州市人民检察院作出不予抗诉决议。
上游新闻记者在该院出具的《不抗诉理由说明书》中看到,检方以为,一审法院的量刑契合刑法的规则。判定既考量了本案系婚姻家庭对立引发,被告人李磊有自首情节且李磊与王平有两名年幼的女儿等法定、裁夺的从轻情节,也考虑到本案造成了极端严峻的成果以及被告人李磊作案手法残暴等法定、裁夺从重情节,终究的量刑是归纳考虑本案一切量刑情节得出的成果。
一起该院还指出,我国一向遵循少杀、慎杀的刑事方针,关于因婚姻家庭对立引发的案子,有自首情节的案子,一般不宜判处死刑当即履行。就本案的状况,按照我国的刑事方针,不宜判处死刑当即履行。
对此成果,王平家族向上游新闻记者表明,现在王平爸爸妈妈心情比较激动,后期可能将持续申述。